经济观察网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8月15日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黑龙江监管局《行政处罚决定书》(〔2025〕2号)。经查配资门户优选网,公司2020年通过子公司中科鼎实虚增“苏化1号”项目成本及收入,导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,共虚增营业收入1.63亿元、利润总额6636.37万元。
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处以400万元罚款,并对时任董事长杨仁贵(罚款200万元)、副总裁殷晓东(罚款200万元)、总裁郝鑫(罚款150万元)、财务负责人梁晋(罚款100万元)等责任人给予警告及罚款。京蓝科技表示该事项未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,目前生产经营正常,并向投资者致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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